2014年4月2日 星期三

佛法的世界觀:解答(一)

宗教家的「神創造世界」說法,創造日月星辰、造男女、造萬物。此種說法當作神話可以,實不可視為宇宙人生的真理。那麼,宇宙人生的真理在佛法上到底如何解釋呢?我們先看佛經上講的「五蘊世間」:

一、五蘊世間:

  一般所稱的世界或宇宙,無非是指時間和空間上一切生滅變異現象的總和。在佛法上說,這些生滅變異的現象,皆受因緣的支配,所謂「萬法因緣生,萬法因緣滅。」但宇宙萬有因緣生滅的根本,則由「識」與「名色」而來。也就是說:「主觀的能認識的識體」,與「客觀的所認識的物件」相互交涉對待而成世界。所以佛經裏常說:「識緣名色,名色緣識。」那麼「名色」是什麼呢?名色就是「五蘊」。

  在佛法上說,宇宙萬有,皆由「五蘊」因緣和合而來。五蘊者,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。色蘊謂之「色」,受想行識四蘊謂之「名」,所以五蘊又稱「名色」。

  何為色蘊呢?大乘五蘊論中說:「云何色蘊,謂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……」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中說:「問:色蘊何相?」「答:變現象是色相。此有兩種:一是觸對變壞。二是方所示現……。」以上這些話若用現代語言來說,「色」相當於有體積而佔有空間且會變壞的東西,這與現代科學所稱的「物質」相似。但不完全相同,「物質」二字尚不能完全涵蓋色蘊的全部意義。

  色蘊中所稱四大種,是指地、水、火、風四種屬性的物質,亦是指堅、濕、暖、動四種性質。色蘊是由這四種性質構造出形形色色的事物。這其中又分兩種性質:一是有形可指的,叫做「觸對變壞」,如自然界之山川草木,人的耳目口鼻,人工製造之桌椅器物等。這些東西,手可觸知其存在,眼可視見其形體,但因人力或其他因素,可使之變形或破壞,這叫做觸對變壞。另一種是有跡可尋的,叫做「方所示現」,如方圓長短,紅黃黑白,甜酸苦辣等,及其他許多抽象的觀念。也就是說,我們將各種印象所加的名稱,就叫方所示現。

  其次說受,想,行,三蘊:

  受蘊:為領受接納之意,即領略境界而受納於心的,是有情,即:宇宙間友情識眾生的情緒作用。如領納適合自己身心的,即引起樂受,不合的即引起苦受。此約相當於心理學上所指的感情。

  想蘊:是取相義,即認識境界時,攝取境現象為心相,而構成概念,此約相當於心理學上所稱的意相。

  行蘊:行是造作的意思,即對境而引生內心,經心思的審慮與決斷,而發出行動語言的行為,這相當於心理學上所稱的意志。

  識蘊:識是分別的意思,如眼分別紅藍白黑,耳分別好惡聲音,鼻分別香臭,舌分別苦辣,身分別冷暖等,這相當於心理學上所說的認識。

  以上五蘊,是構成宇宙萬有,即人及一切有情識的眾生,和眾生賴以生存的山河大地的根本。在佛法上宇宙和人生,統一稱為世間。人及一切有情識的眾生,稱為有情世間。眾生賴以生存的山河大地,稱為器世間。

  五蘊又稱名色,色蘊與其他四蘊對峙,五蘊既為構成宇宙萬有的根本,「主觀的能認識的識體」與「客觀的所認識的物件」,當然也在五蘊之中。識蘊是「主觀的能認識的識體」,其他四蘊為「客觀的所認識的物件」。

  受、想、行三蘊,原屬精神的活動,何以也列入「客觀的所認識的物件」之中呢?這在大乘阿毗達磨雜論中有一段解釋說:「問,何因蘊唯有五。答,為顯五種我事故。謂為顯身具我事(色),受用我事(受),言說我事(想),造作一切法非法我事(行),彼所依止我自體事(識)。於此五中。前四是我所事,第五即我相事。……所以者何,世間有情,多於識蘊,計執為我;餘蘊,計執我所。」

  這段話的意思是說一般人以為眼耳鼻舌是我有的,色聲香味是我接觸的,我感覺故「受」是我所有,我記憶故「想」是我所有,我行為故「行」是我所有。這四種物理及心理現象都是由「我」觀察它認識它,所以都是「我所」。而能觀察能認識的「我」是什麼呢?只是心理活動統一狀態的「識」。識是主觀的我,色受想行是客觀的物件。由主觀的我與客觀的物件相互交流對待而成世界,就是佛經中說的「識緣名色,名色緣識。」但是有一點要注意,識與名色即主觀與客觀條件,並不是兩件東西,識是名色中的識,名色是識中的名色。主觀即構成客觀之一條件,客觀亦即構成主觀之一條件。脫離主觀則客觀不能存在,分離客觀則主觀不能存在。所以佛經上說:「識緣名色,名色緣識。此生則彼生,此滅則彼滅。」

  識與名色關係,在雜阿含經中有一段說明:「佛說,譬如有兩根束蘆,互相依倚才能植立。朋友們,緣名色而有識,緣識而有名色。此生則彼生,此滅則彼滅,正是如此。朋友們,兩根束蘆,拿去這根,那根便豎不起來,拿去那根,這根也豎不起來。名色滅則識滅,識滅則名色滅,正是如此。」

  識與名色即主觀與客觀的條件,何以構成宇宙萬有?我們且看以下「萬法因緣生」。

參考資料:
http://www.budaedu.org/budaedu/buda1_31.ph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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