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3月15日 星期六

與因果律互相矛盾的現象


本書的宗旨,一如書名,欲以殺生招禍、戒殺得福的現世實例,證明「因果報應確實存在」的真理。本來有書中那麼多實例做證,讀者諸君大可深信因果報應的真實性。但是現實生活中卻有許多矛盾的現象,可能使不少人在閱讀本書後,對因果報應的道理仍舊半信半疑。例如:書中說放生戒殺有好報,偏偏見到有些戒殺吃素的人,現世中受病苦折磨,坎坷度日;書中說殺生食肉有惡報,偏偏見到有些富翁們,每天三餐山珍海味,卻不見報應臨頭,反而事業越做越大,錢越賺越多,甚至有些天天殺生的屠夫,卻是錢囊飽滿,身體肥壯,因果律似乎管不著他。

由於這些矛盾現象的確存在,而且為數不少,難怪使大家對因果的說法疑惑重重,無法深信。因此首先要在本篇,簡單討論這些矛盾現象的來龍去脈。至於整個因果律的原理,內容複雜,牽涉極廣,須看專書討論,方能盡其詳情。

以下先略述因果律的特性,然後根據這些特性,說明與因果律互相矛盾的現象產生的原因。

第一章 因果律的特性

眾所周知,為了維持社會秩序,制裁犯罪,一部厚厚的六法全書尚嫌不足。因果律要規範所有善惡行為的報應,當然也不會太簡單;因果律的特性,自然也非三言兩語所能道盡。

以下僅就與矛盾現象有關的三個特性提出討論:(一)公平的特性;(二)因緣會合才產生果報的特性;(三)隱微的特性。為了說明的方便,將公平的特性再分為三點來討論。合起來共有五點,分別敘述如下:

因果通於三世

所謂「三世」是指過去世、現在世、未來世。「現在世」指現在這一生。「過去世」包括的範圍,是由現在世的前一世起,逆推到無窮久遠的過去,這段時間都屬過去世。「未來世」包括的範圍,是由下一世起,順推到無窮遙遠的將來,這段時間都屬於未來世。

 所謂「因果通於三世」,意義二(一)從行善或作惡到產生果報,所須時間有快有慢。快的話,當生就得到果報;慢的話,可能過去世造的因,今生才受報,或今生造的因,未來世才受報;更慢的話,則由因到果,跨越過去世、現在世、未來世,經過百千萬劫,無窮久遠的時間才產生果報。(劫是佛經上計算時間的單位。劫有大劫、中劫、小劫之分。經上說的劫,通常指的是大劫。一個大劫是十三億四千三百八十四萬年。)產生果報後,受報的期間也有短有長。短的話,只有幾日、幾月、幾年;長的話,從開始受報,到報盡為止,跨越過去世、現在世、未來世,經過千萬億劫,無窮久遠的時間。關於這一點,請參考下一段的說明。

參考資料:
http://book.bfnn.org/books/0577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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