極樂大同
2013年12月23日 星期一
放生的定義
放生
,一種將被人類捕捉,可能被宰殺的動物放歸大自然的行為。在所有
佛教
流行地區、
儒家
文化圈與
道教
傳統,都有放生的
習俗
,視為是一種美德,經常被作為日常生活與宗教儀式的一部份。信徒認為放生可以增進個人修養,增加個人福德。
中國
傳統認為,天有好生之德,但大多侷限在(人對人)
[2]
或(人對部分所愛之物)
[3]
,有放生的行為而無放生的詞彙,如儒家始祖孔子認為告朔禮比羊的生命重要
[4]
。
放生的習俗始於大乘佛教傳入中國,《梵網經》菩薩戒的四十八輕戒中,第20戒為不行放救戒。在中國,最早有記錄進行放生的,是
天台宗
祖師
慧文
,他在寺院中修建
放生池
。在宋代時,因
淨土宗
影響,放生成為民間習俗,《
東坡志林
》中有
永明延壽
禪師盜用官錢放生的傳說
[5]
。
中國民間傳統與佛教經論如法苑珠林
[6]
大智度論
[7]
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
[8]
描述不殺與放生是佛陀的訓示的故事,所有有能力實行的眾生,因放生而能夠積德,有利被放的生命得到安樂。
佛教
、一些民間其他宗教、慈善組織主張放生,意義為「放棄殺生,解救物命」,藉由放生所提供的絕佳機會,訓練自己轉變心念,將殺心轉為愛護生命的心,成為步入大乘道的遠因。對於被放的生物而言,放生的意義不僅止於拯救牠這一世的生命,而是牠未來多生多世長遠生命被救度的開始。放生智慧的想法是,最好是隨緣放生,就是不要讓人家知道要放生,隨緣及時伸出援手幫助正需要幫助的眾生。
在美國
感恩節
時,美國總統有特赦火雞的傳統,與中國的放生習俗相近。
現在對於放生的新觀念:放生大都需符合再引入的標準:經由生態學家及動物學家及放生實務操作者規劃,不僅須觀照放生者、被放生者,也須關顧到其他生物與人類的權益(例如不能隨便放生毒蛇),避免造成他人的煩惱與困擾。對於貓狗這類動物,收養反而是功德
[來源請求]
,因此有少數佛教團體停止放生活動、而改為推廣流浪動物收養及結紮、採舉辦護生法會,提倡拒用生物實驗化妝品、推廣素食、認養流浪動物、協助流浪動物的保護。
參考資料:
http://zh.m.wikipedia.org/wiki/%E6%94%BE%E7%94%9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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